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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责使命

来源: 时间:2021-11-17 09:45:51 浏览次数:


原创 刘祥玖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全新擘画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原创性地提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指出了要从“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五条基本路径,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这一系列重要的社会治理制度安排、理论成果和实践探索,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新飞跃,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主流媒体如何参与社会治理?当前,恰逢媒体融合发展和社会治理推进的“融合期”,主流媒体作为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的枢纽,在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形成治理“合力”方面责任重大。正如总书记指出的,“媒体融合发展不仅涉及新闻单位,更要把我们掌握的社会思想文化公共资源、社会治理大数据、政策制定权的制度转化为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综合优势。”因此,主流媒体必须坚定“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人才为本”的媒体融合路径,有效发挥主流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风险感知,当好社会治理的瞭望者

约瑟夫·普利策说过:“倘若一个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拉斯韦尔的传播“三功能说”和赖特的“四功能说”,均阐释了大众传媒的环境监测预警功能。那么,新时代如何当好社会治理的瞭望者?笔者结合新闻“四力”进行阐释。

“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由总书记在2016219日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着力练好“四力”基本功,把握“四力”内涵,不仅是新闻工作者履行职责使命的要求,也是融入社会治理大局、适应媒体发展现状的有效抓手。

记者不是在发现真相,就是走在发现真相的路上。“绝知此事要躬行”,提升“脚力”意味着新闻工作者需要深入一线,坚持到现场采集手的新闻线索和材料,获取有价值的新闻选题。川籍记者范长江在上世纪30年代以大公报旅行记者的名义开展了他的西北之行,对沿途人民群众的困苦生活、民族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前瞻式的客观描述,生动还原了红军的长征事迹,终写成《中国的西北角》一书,彰显了媒体人的时代自觉。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如何提升“眼力”,主流媒体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要对各种思潮、言论、观念进行客观辨析,善于识别风险,更要站得高、看得远、谋得深。比如,四川法治报自2018年起全新推出《法治观察》内参,准确辨识社会风险点,提出在法治化轨道下的建设性治理建议,提供来自媒体视角价值的风险预警信息。《小区民宿野蛮生长,成社会治理风险点》等内参报道提前预警社会风险隐患,凝聚利益相关方共识,为社会治理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舆论基础。

既要埋头赶路,也要抬头看天。提升“脑力”需要媒体工作者严守政治立场,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和思考问题,进一步加强自身理论素养,依靠科学分析和辩证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辽宁日报2018年刊发的《一幢楼和一个县》一文,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从一幢老办公楼入手,视角新颖、构思独到,描绘出曾是贫困县的恒仁,一步步发展成为中国美县域的过程,折射出一代代党员干部艰苦务实、初心不变的使命担当,具有强烈的时代穿透力和文字感染力。

常握“笔杆子”,才有“两下子”。无论是侧重调查取证的“脚力”、注重新闻敏感的“眼力”、强调高位布局的“脑力”,后都要融会贯通于“笔力”当中。在党报理论的视域下,无论是“三贴近”还是“走转改”,都是对新闻工作者“笔力”的要求,也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闻舆论工作当中的投射——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旨在通过向基层进行主动的舆论“赋权”,将基层具有价值的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吸纳到新时代社会改革的动员机制之中。

 

舆论引导,当好社会治理的守护者

“新闻媒体在告诉人们怎么想这一方面可能并不成功,但在告诉人们想什么方面却异常成功。”  在我国,主流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发挥好自身社会治理“守护者”的角色,必须统筹好综治资源和社会资源,灵活运用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2013819日,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会议上指出,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一定要把握好时、度、效。如何做到“三同步”与“时、度、效”有机统一?

首先,“时”即指舆论引导的“时机”“时效”“时宜”。把握“时”需要视不同事件的不同属性而定:有的需要立刻发声、针锋相对,有的需要释放舆论、渐进引导,有的则需要整体谋划、择机而动。例如某些突发性灾害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必须时间发声,掌握主动权,在安抚公众情绪的同时,避免次生舆论搅乱公共场域。为落实“时”的要求,主流媒体应结合议题性质,提前谋划,做好风险评估及预案,确保事件发酵过程中“不失声”“不失范”“不失控”,营造和谐理性的讨论空间,抢占社会主流声音的“高地”。

其次,把握好“度”要求对新闻信息的“质”和“量”有恰到好处的理解。从“质”的方面说,设置的议题在大方向上需要对事物的好坏进行判断,这种批评监督应该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如实反映相关现象的同时,积同有关当局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以法治思维做到对舆情事件的依法处置。例如黔西南日报“关注万峰湖生态”系列报道,前后两次跟进其整治成效,成为主流媒体践行“两山”理论的鲜活典型。从“量”的方面说,信息量的缺失不能引起公众对相关议题的足够重视,而信息的过度倾倒又会导致公众的审美疲劳。特别是在新媒体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更要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建好移动传播平台,实现对同一选题进行文字、图片、短视频等的一次采集、多次加工,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

后,议程设置需要以“效”为落脚点,促进舆情事件妥善解决,达到社会面管控的目标。2016年,“后真相”一词被评为《牛津词典》年度词汇,其本意指公众情绪对舆论的影响超过了事实本身,即“真相没有被修改,也没有被质疑,只是变得很次要了”  如何有效在“后真相”时代还原事实,是媒体履行社会责任必须面对的课题。

以“后真相”视角检视类似“成都四十九中”等舆论事件,其形成原因可在新闻基础理论中一窥端倪——“真实性”和“新近性”间的古老“互斥”关系。事实真相如何需要时间调查,而舆论发酵则永远抢先一步,这一矛盾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被进一步放大,大量以获取流量关注、经济利益甚至意识形态渗透的次生舆论之“暗流”在社会面管控中蕴含着真正的风险。

打破“后真相”时代“情感优先于事实”的逻辑,还需从“真相”入手。回到四十九中事件,尽管警方通报了本次事件的调查结果,但是由于内容缺少细节、话语公文化较重等原因,并没有平息公众的质疑。新华社则在513日凌晨发布长篇文章,针对“坠亡如何发生?”“关键监控有无缺失”等问题填补了事实空白,同时将报道落点放在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方面,进一步软化了报道风格,终成功平息社会舆论,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实干担当,当好社会治理的推动者

(一)敢于直面问题——发挥主流媒体的策动作用

2008年,成都发生孙伟铭醉酒驾驶致4人死亡案件,迅速引发公众关注。对媒体报道孙伟铭案中的“问题意识”进行考察,可分三阶段予以说明。

阶段的事件肇始环节,面对公众处于信息缺失的状态,新闻媒体本着还原事情真相的目的策划了一系列报道,如华西都市报的《撞人司机酒醒吓得一动不动》《为儿道歉 肇事者父亲流泪下跪》等,在满足公众求知欲的同时,提供更多检视事件的角度。

第二阶段的案件审判环节,各大媒体结合法庭审判情况,从法律视角出发,通过法学家、律师等法律从业者之口对本案的法律知识及原理进行解读和分析,向公众普及有关“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的判定标准,并与此前的“类案”进行对比辨析。

第三阶段的回顾评价环节,在孙伟铭被改判“无期”后,针对之前报道中出现的“媒介审判”以及对肇事者的同情态度等问题,新闻媒体开始回归本位,对先前的媒介失范现象进行反思,消除公众对于司法不公的臆测,并从建设性的角度提出如何规制酒驾问题,终促成了“酒驾入刑”的结果。

因此,从孙伟铭案的发生到一审被判死刑,到二审改判,再到醉驾入刑,在媒体的追问之下,有力推动了我国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彰显了天理国法人情。

(二)善于凝聚力量——发挥主流媒体的整合作用

问题的发现只是新闻报道的起点,如何促进问题的解决体现了媒体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公共政策的内在逻辑,彰显了媒体维护公平正义的舆论力量。

以媒体对孙志刚案的报道为例。,分析事件的起点,为何仅仅是孙志刚案触发了收容制度变迁的“开关”,在孙志刚之前,制度的不合理性为何没有暴露?其答案即在于新闻媒体对于受众精力的有效整合,大量的关注打破了受众平时“原子”般互不干涉的状态,并以孙志刚案为平台开拓了关于收容制度合理性的讨论空间,深层次上顺应了改革开放后人们对城市人口自由流动的需求。

第二,分析事件的发展,孙志刚案后续报道囊括了受害人家属、犯罪嫌疑人、法律界人士、政府高层等诸多力量,在多化的博弈和合作中,受害人方提出诉求、法律界人士分析解决方案、政府高层推动政策制定、社会代表促成提案“上书”,在官方、媒体、专家以及公众的力量中,政策的需要、目标、结构、发展愈发清晰,并终汇集成合力,共同推动解决人员收容遣送的弊端问题。

第三,分析事件的影响,孙志刚案为媒体履行社会监督、介入公共事件提供了有益借鉴,在该事件中,弱势群体被公众的关注所赋能,其诉求终得到了回应,社会因此得以进步和发展。媒体关于孙志刚案的报道,不仅在于新旧政策的交替,更向公众折射出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的人民性立场,达成了传播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勇于建言献策——发挥主流媒体的助推作用

司法案件中,当事人互相冲突的对立立场、情理与法理间的内在张力、社会公众的强烈代入感使其具有强大传播力。在类似案件报道中,媒体如何跳出惯性窠臼,真正做到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法治建设,值得思考。

引人关注的于欢案二审从“无期徒刑”调整为“有期徒刑5年”,人民日报、新华社等权威媒体从法治建设角度阐发于欢案的正面意义,在“司法审判”和“正义诉求”间找到了平衡点。主流媒体维护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体现,类似案例还有很多。

除了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大案、要案,各地关于社会治理的一系列经验举措也为主流媒体融入治理大局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四川法治报近年来以基层的创新举措为切入口,从中挖掘了不少具有“川味特色”的新闻题材,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媒体力量。雅安名山的茶源义警以村为管理单元,采取“支部吹号、义警报到”的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时间到岗履职;隆昌市金鹅街道桂花园社区“四点半课堂”发动党员群众参与社区教育,共同呵护社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射洪市白马庙村在聘请法律顾问的基础上,以一套“六手印记”的村务管理模式监督村内重要事宜,保障法治、德治、自治相互补充促进。这些报道在记录四川依法治省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同时,也共同推动着广大社会力量共同勾勒蜀中大地和谐善治的“枫”景,彰显了主流媒体在推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全新的时代命题,社会治理须臾离不开主流媒体的宣传和引导,同时也为新闻事业的发展厚植广阔空间。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主流媒体应进一步发挥优势,当好宣传报道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持续深入做好法治思想宣传报道。同时,主流媒体要加强资源整合、加快技术更迭、加大人员培养,努力肩负起在治国理政、定国安邦中的职责使命,奋力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当好“瞭望者”“守护者”“推动者”,实现与社会治理的同频共振,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主流媒体力量。

(作者:四川法治报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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